動脈取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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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國內相關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之醫療技術品質和維護國民健康,擬定此辦法。學員接受完整訓練後由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醫學會發放急性缺血性中風動脈取栓治療專長認證證書,而非單一次專科醫師訓練。建議衛生福利部及相關單位以此作為品質管控、提升之辦法。

目標

完成訓練能使用微導管技術及相關特材,經動脈取栓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

訓練內容

訓練計劃必須包括:
  1. 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取栓治療的適應症與禁忌症。
  2. 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取栓治療之臨床與技術層面了解。
  3. 整合有關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取栓之資訊,包括影像醫學、臨床處置與病人之照顧。

訓練時程

領有相關神經專科醫師證書者以至少一年為原則,如為住院醫師第四年開始受訓,則以至少兩年為原則,前六個月為神經血管疾病之影像診斷及基本血管攝影技巧。後六 個月實際參與病人治療操作。

受訓人資格

  1. 具我國神經相關或放射線專科醫師執照或進入住院醫師第四年之相關神經專科,並成為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醫學會(準)會員,經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醫學會審查認可後方可接受訓練,其中放射科醫師取得認證前需取得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專科醫師執照。
  2. 受訓人須準備醫院正式公文,並於開始訓練前向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醫學會報備,否則不予核備。
  3. 訓練期間合乎下列條件則核發證書。

審查資料

  1. 參與傳統神經血管診斷個案五十例(可包含介入治療前診斷血管攝影)報告紀錄,正式報告內應有受訓人姓名。
  2. 參與十例急性缺血性中風之動脈取栓報告或手術紀錄,正式報告或手術紀錄內應有受訓人姓名,且每一案例只能登錄一位神經放射科受訓學員及一位其他科受訓學員。
  3. 一年內參加神經放射線醫學會所舉辦之有關神經血管內治療之繼續教育課程或研討會八小時以上之證明。
  4. 二年內有一次以上,有列於作者之相關論文發表或學會報告記錄或邀請演講記錄。
已領有中華民國神經放射線醫學會或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神經介入治療專長認證之專科醫師,則自動合格及取得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動脈取栓之專長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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